韩国一民主党议员计划对《关于限制非法信用行为的法律》进行部分修订,其内容为将未获许可的虚拟资产筹资行为也规定为非法信用行为之一。 修订案的主要内容是,约定支付全部或超过预置虚拟资产的虚拟资产,并将收受金钱或虚拟资产的行为规定为类似信用行为之一。
在Luna事件中,投资者如果以欺诈或者非法信用行为罪名起诉Terra及Luna开发公司Terraform Labs的Do Kwon,韩国现行的法律很难将此次事件定性为“非法信用行为”进行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不取得许可、登记、申报就从不特定多数人手中筹集资金的行为属于非法信用行为,但问题是能否将虚拟资产视为“资金”尚不明确。
报道称,如果该修正法案获得通过,原本处于死角地带的利用虚拟资产的非法信用行为也将被包括在处罚范围之内。(韩国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