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来源:阿法兔研究笔记
2022年6月7日,美国两位参议员联手提出一项针对加密领域的提出负责任金融创新法案(Responsible Financial Innovation Act ),法案涉及到加密货币和加密资产的运行,以及CFTC和SEC管辖权,稳定币监管,银行业务,数字资产的税收处理等。历次监管的变化,都对加密行业产生很大的影响,这是为什么要关注这个法案的原因之一。本文除了解读法案之外,在最后一部分叙述了知名投资机构USV合伙人Fred Wilson对本法案的评论(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对加密领域发声了)我们看这篇是作为一个国际动向进行关注,尽量要客观。
(以及,由于笔者很久没有看美国法案类的内容,因此还请法律专业的朋友多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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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美国是全球金融领导者,为了确保美国的下一代拥有更先进的机会,我们将数字资产整合到现有法律中,在努力应对风险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数字资产的高效率和透明度。——美国参议员 Lummis
2022 年 6 月 7 日,美国纽约州参议员 Kirsten Gillibrand(D-NY)和怀俄明州参议员 Cynthia Lummis(R-WY)联手提出负责任金融创新法案(Responsible Financial Innovation Act)该法案涉及到加密货币和加密资产的运行,以及 CFTC 和 SEC 管辖权,稳定币监管,银行业务,数字资产的税务处等。
《负责任的金融创新法案》旨在为数字资产建立一个全面的监管框架,而且暂时看起来是以一种对加密货币友好的态度,与普遍对加密货币持怀疑态度的政府和监管机构形成对比。该法案主要强调加密资产和数字资产的灵活,创新,透明度、保护消费者,提出了将数字资产整合到现有法律的观点,为不断增长的 Web3 行业提供确定性。
本法案旨在为数字资产创建一个完整的监管框架,鼓励负责任的金融创新。Lummis-Gillibrand 法案是迄今为止是美国两党(民主党和共和党)为不断发展的数字资产和区块链行业,提供的确定性和清晰度的最实质性和最全面法案之一。
参议员 Lummis 认为:“美国是全球金融领导者,为了确保美国的下一代拥有更先进的机会,我们将数字资产整合到现有法律中,在努力应对风险的同时,想要充分利用数字资产的高效率和透明度。我的家乡怀俄明州,在数字资产监管方面走在全美国前列,我想将这种成功经验,带入到联邦层面。随着数字资产行业的不断发展,国会必须仔细、审慎地立法,要在促进创新的,保护消费者免受不法分子者的侵害 ”。
《负责任金融创新法案》(Responsible Financial Innovation Act)是我与参议员 Kirsten Gillibrand 共同制定的两党框架,为负责监管数字资产市场的机构构建了监管清晰度,为稳定币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强大、量身定制的监管框架,并将数字资产整合到我们现有的税收和银行法律中。感谢参议员吉利布兰德在这项立法上的努力,期待更多同事参与到这项努力中来。
“数字资产,区块链技术和加密货币在过去几年中经历了巨大的增长,如果利用得当,可以提供巨大的潜在利益。至关重要的是,美国在制定监管新金融产品的政策方面始终发挥主导作用,同时鼓励创新和保护消费者。”
内容要点
这项立法的亮点是:有可能解决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之间关于加密货币管辖权的现有争议,尊重 CFTC 的意见。
在税收方面,法案提出要求美国国税局(IRS)发布法规,厘清数字资产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豁免每笔消费不超过 200 美元价值消费(商品和服务)的资本利得税,允许加密矿工推迟对挖矿或押注时获得的数字资产缴纳所得税,直到处置资产时才需要缴税。
不过,总体来说,这个法案可以算是对加密货币未来监管模式的一个开始,但是目前处于选举的后期,法案进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它会给下一届国会谈判奠定基础,拟议的法案是很漫长。
法案内容
法案内容要点(部分)
1. 该法案建立定义数字资产的标准,来定义哪些数字资产属于商品,哪些属于证券,通过分析资产的目的以及资产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和权力来做出这一判断,这种定义,有助于为数字资产公司厘清具体的监管义务。
2.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可以获得对数字资产现货市场的监管权
本法案赋予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对数字资产现货市场的监管权,注意,这种赋权是基于 Gillibrand Lummis 法案起草者对大多数数字资产定义为商品,而非证券。这意味着,如果 Gillibrand Lummis 法案正式成为法律,那么,符合商品定义的数字资产,如比特币和以太坊,将会由 CFTC 监管。
3. Gillibrand Lummis 法案,适用于各类加密货币行业参与方
Gillibrand Lummis 法案,适用于公司、企业、加密货币 Broker,以及持有政府机构颁发的许可证,从事涉及数字和虚拟资产、智能合约业务、涉及转让和/或发行的交易的所有实体。Gillibrand Lummis 法案包括的范围有:加密货币交易所,如 Gemini、Binance、Kraken 等。
尽管本次 Gillibrand Lummis 法案没有精确地提到对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相关用户和去中心化金融(DeFi)协议的监管,但是,法案在尽可能保证全面性,未来 DeFi 协议和 DAO 可能在以后会被纳入其中,因为法案提到了适用范围 法律规定的持有许可证、注册或类似授权的个人或实体。
4. 对数字资产的概念和范畴进行了定义
Gillibrand Lummis 法案(美国法典第 31 章第 9801 节)正式定义了数字资产、数字资产中间商、智能合约、稳定币、虚拟货币 以及其他各种加密货币行业的惯用术语。
a. 简单概述一下,数字资产 是 原生的电子/互联网资产,可以赋予经济、专有或访问权;并且,是应用加密安全的分布式账本技术或任何类似技术进行记录,包括 虚拟货币和辅助资产,符合《商品交易法》第 2(c)(2)(F)条,支付稳定币,符合《2000 年银行产品法律确定性法》第 403 条(7 U. S. C. 27a)。S.C. 27a);其他证券和商品,符合 A 项的规定。
b. 数字资产中间商 是指根据 商品交易法、1934 年证券交易法 和其他 可以进行与数字资产有关的市场活动 和稳定币的 持有许可证、注册证或其他类似授权者。
c. 支付稳定币 是指一种数字资产,它 可按要求一对一地赎回以美元计价并被定义为法定货币的票据,由一个商业实体发行,附有发行者的声明,说明该资产可从发行者或另一个确定的人那里赎回,由一种或多种金融资产(不包括其他数字资产)支持,并 打算作为一种交换媒介使用。
d. 该法案将 智能合约 定义为 部署在分布式账本技术网络上的计算机代码,根据特定条件的发生或不发生来执行指令;或 任何类似的类似物;并 可能包括占有或控制数字资产和转移资产或为这些行动发布可执行指令。
e. 虚拟货币 被定义为 数字资产,主要用作交换媒介、记账单位、价值储存或此类功能的任何组合,不是法定货币,不从基础金融资产(其他数字资产除外)获得价值或由其支持,以及 包括数字资产...... 附有发行者的声明,即完全基于智能合约,将维持一个计价或挂钩的价值并在从发行者或其他确定的人那里赎回时提供。
5. 关于稳定币消费者的保护,对稳定币发行方的规定
Gillibrand Lummis 法案,要求所有支付稳定币的发行方必须有 100% 的准备金,需要详细披露支持稳定币的资产情况。发行人还必须确保持有者可以按照 1:1 的比例用公认的法定货币赎回稳定币。
6. 对加密货币的国家安全影响进行考量
例如, Gillibrand Lummis 法案,对其他国家地区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应用进行了国家安全方面的考虑。
7. 美国各州统一法律
该法授权并指导各州银行和监管机构在两年内对涉及数字资产的交易采用统一的货币转账许可要求。
8. 扩大了经纪机构(Broker)的定义范围
Gillibrand Lummis 法案修订了 1986 年《国内税收法》第 6045(c)(1)(D) 条,将 Broker 定义为 任何在正常贸易或业务过程中(为了获得报酬)准备在其客户的指导下进行数字资产销售的人。
9. 税收影响
Gillibrand Lummis 法案将在 购买商品或服务 的个人交易中处置虚拟货币的收益或者损失,包含在联邦所得税的总收入之外,但是涉及加密货币收益或损失 不能超过 200 美元。不过,这一豁免不适用于处置虚拟货币以换取其他证券、法币、数字资产、证券、商品或加密货币,无论它们导致收益或损失。
10. 关注能源消耗
法案提出,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需要对数字资产领域的能源消耗进行分析和报告。最近,某些加密挖采因能源消耗过大而受到审查。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将确定利用采矿技术的最佳方式,希望美国能够实现气候和清洁能源的目标
USV 创始人的评论
USV 的创始合伙人(笔者最敬佩的投资人之一),Fred Wilson 在他的博客里也提到了 Gillibrand Lummis 法案:Fred Wilson 是这么评论的的:
纽约州参议员 Gillibrand 和怀俄明州参议员 Lummis 联手提出一项法案,旨在将加密资产的大部分监管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转移到美国商品期货委员会(CFTC),也就是承认这些 Token 更像商品而不是证券。
法案细节公开后,会接受大量官员、监管机构和行业反馈。不过尚且无法确定的是 Gillibrand Lummis 法案是否会正式成为法律,如果成为法律,也许会有一些修改,这些修改无法确定具体会怎样。不过,Fred Wilson 对这个法案的进展感到比较受鼓舞,因为加密 Token 是 Web3 的一个基础元素,技术架构支持去中心化的应用程序,降低了大型科技平台对用户生活和数据的控制,并允许用户拥有数据和 DAPP 所建立的加密网络的份额。Fred Wilson 觉得,将这些用户 Token 限制为证券不对,而且会影响它们的大部分功效,会抑制 Web3 重塑技术行业的潜力。
结语
Gillibrand Lummis 法案,旨在为目前放飞的加密货币行业提供审慎监管框架。不过,该法案旨在根据数字资产的预期目的进行划分,也就是最后大部分数字资产会由 CFTC 负责监管,而被视为证券的数字资产就根本不属于数字资产,而是证券,会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管辖。如果 Gillibrand Lummis 法案成为正式法律,到底是会进一步推动加密货币的主流应用?还是会将这个刚刚起步的行业调控到不复存在?只有时间会告诉我们。
【参考文献】
1.Lummis, Gillibrand Introduce Landmark Legislation To Create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Digital Assets | Kirsten Gillibrand | U.S. Senator for New York (senate.gov)
2.Lummis-Gillibrand Responsible Financial Innovation Act proposes comprehensive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digital assets in the United States | Allen Overy LLP - JDSupra
3.Law Decoded, June 7–13: Lummis-Gillibrand bill is finally here (cointelegraph.com)
4.https://avc.com/2022/06/the-gillibrand-lummis-bill/
5.SEC Chair Gensler Suggests Lummis-Gillibrand Bill May ‘Undermine’ Market Protections (coindesk.com)
6.Senators Lummis and Gillibrand Released Their Crypto Bill Today. Whats In It. | Barrons (barro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