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交易所 Coinbase 在其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起的诉讼中提交了一份回应文件和一份寻求驳回立案的申请,回应了监管机构对其非法经营未注册证券交易所的指控。在这份回应文件中,Coinbase 坚称 SEC 的指控缺乏合理性,并强调其在上市前接受了 SEC 对其业务实践的详尽审查。Coinbase 的首席法律官 Paul Grewal 表示,公司从不上市证券,而且他们对代币上市所使用的流程与 SEC 在 2021 年初的审查完全一致。这份答辩文件标志着 Coinbase 对这场法律纠纷的正式回应,预示着一场漫长的法律战将展开。
那么 Coinbase 到底在这两份法律文件里讲述了什么呢?它是如何论证可以在平台上交易的代币并非证券呢?本文梳理了两份文件的主要内容。
Coinbase 对于驳回立案的申请
这篇申请由 Coinbase 直接提交给了本案法官,主要诉求是直接驳回起诉的案件。在简要介绍了 SEC 对于 Coinbase 的核心指控和四大目标:认为 Coinbase 从事现货和机构交易、证券经纪、钱包托管和质押服务,该文件直指本案的核心,即需要认定数字货币和质押服务属于“证券”才能继续 Coinbase 是否符合指控的争论。在文件中,Coinbase 非常简洁明了地总结:“他们(指数字货币和资产)不是证券。因此,本案应当被驳回。”
在具体的逻辑论证方面,Coinbase 一方根据 Howey 一案(即形成 Howey 测试的案件)对 SEC 的指控进行了系统性的驳回。
其首先指出,根据美国证券交易法和证券法的定义,证券一词包括一种被普遍称为证券的工具,其中之一是投资合同。这一概念由 77 年前的 Howey 案中认定,投资合同是指以投资企业为目的、通过发起人的努力获得利润的任何合同安排。然而,Coinbase 平台上的交易和 Prime 服务不属于这种类型的合同,而是资产销售,双方的义务在数字代币交付以换取金钱时即被履行。与股票和其他证券不同,当这些代币在 Coinbase 上交易时,没有任何法定或合同权利(如分红)与之相关。Coinbase 上的任何购买者都不能主张超过取得代币的权利。没有这种持续的合同关系,SEC 的指控根本无法成立。
此外,无论 Coinbase 的购买者对其代币市值增长有什么额外的合同外期望,这并不是一种对利润、资产或经营管理的要求。经典的证券可以是简单的股份,构成对股息和企业剩余价值的所有权;优先股,带有利息和清算优先权;债券、票据或其他债务合同,为投资者提供固定回报,以及投资合同,其中投资者支付资金以换取对企业收益的合同性要求。但必须存在对企业的法定权益。由于 Coinbase 上的交易不涉及这种权益,它们不属于证券范畴。
即使 SEC 提出了一个可信的主张,即此处涉及的交易是投资合同,重大问题原则也要求驳回控诉。由于国会明确承认尚未委托对加密货币进行监管的权力,并正在积极考虑监管结构,因此 SEC 在对这一万亿美元新兴行业行使明确的国会授权方面缺乏权力。
同样,对于钱包和 Coinbase 的质押服务的攻击也站不住脚。SEC 未能指控在钱包中可用的代币具有投资合同的关键特征,并且也没有认定钱包功能是证券法下的“经纪人”。对于质押功能而言,由于控诉中陈述的事实表明,通过 Coinbase 的软件进行质押的客户既不是通过投资资金获取企业的股份,也不会通过质押自己的代币而面临损失风险,而且他们所获得的是行政而非管理服务,因此从法律上讲,并不存在投资合同。
这篇申请在 Twitter 上被 Coinbase 的首席法务官 Paul Grewal 本人转发,在 Twitter 上也获得了大量关注。
Coinbase 对于 SEC 的案件指控的 177 页回应文件
在这份 177 页的回应文件中,Coinbase 逐条反驳(或承认部分事实)了 SEC 发布的起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并进一步提出了 SEC 起诉原因不成立的所有论点和论据。
论点 1 : 2021 年在 Coinbase 上市时经过 SEC 的全面审查,但彼时 SEC 并未提出异议
根据文件中的说法,在 2021 年 4 月 Coinbase 寻求上市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 Coinbase 的注册声明有效,允许 Coinbase 的股票向数百万零售和机构投资者出售。这一宣布是在“与 Coinbase 的多年讨论和对 Coinbase 注册声明进行广泛审查和评论的几个月过程之后做出的”。Coinbase 向 SEC 开放了其业务,解释了其数字资产上市、交易和质押服务以及自托管钱包软件等核心业务,这在当时和现在都是 Coinbase 运营的核心方面。根据其考虑公众利益和投资者保护的任务,SEC 允许 Coinbase 进行公开发行,从未暗示 Coinbase 必须注册其业务。
论点 2 :在 2021 年的上市审查时,SEC 从未认定数字资产属于证券
Coinbase 一方提到,今年 SEC 提起的诉讼指控 Coinbase 自 2019 年以来未能注册为全国证券交易所、经纪人和清算机构。SEC 以这样的指控为基础,称 Coinbase 在其现货交易所上交易的 240 多种代币中有 12 种是证券。在 SEC 宣布公司注册声明生效时,这 12 种资产中已有 6 种在 Coinbase 上交易。但 SEC 在 2021 年并未将它们中的任何一种称为证券。
Coinbase 紧接着在文件中说,SEC 的态度转变不是由于自 2021 年以来 Coinbase 业务发生的实质性变化,也没有提到任何变化。也不是由于新的信息。在其起诉书中,SEC 没有暗示 Coinbase 在成为一家上市公司之前的多年合作讨论中隐藏了任何东西。这种反转也不是因为立法变化。国会已经考虑并继续积极考虑多个关于数字资产的监管提案,但自 2021 年 4 月以来,没有任何通过的法律赋予 SEC 监管数字资产交易所的权力,更不用说追溯性的规定了。整个程序上唯一的变化就是 SEC 对于其权力的立场。从法律上讲,这个立场是站不住脚的,并且通过这种执法行动来断言这个立场侵犯了正当程序和美国宪法的权力分立原则。
论点 3 :SEC 未必有权利监管加密行业,诉讼属于过度监管
在文件中提到,在 2021 年 5 月,Coinbase 上市几周后,SEC 主席 Gary Gensler 在国会作证称,委员会缺乏对像 Coinbase 这样的企业进行监管的法定权力。他表示,只有国会才能解决委员会官员长期以来认识到的监管空白,因为目前交易这些加密资产的交易所没有监管框架。 他还强调说,这些加密交易所没有市场监管机构。
在 SEC 的权力范围内,Coinbase 的二级市场平台上交易的资产并不属于 SEC 的权力范围,因为与 SEC 的断言相反,它们不是投资合同,因此也不是证券。像所有证券一样,只有在涉及管理层对投资者具有可执行义务的持续企业的经济安排才能符合投资合同的定义。如果没有这样的义务,该合同只是一个资产销售。
由于 Coinbase 的二级市场交易中没有承载这样的义务,并且 Coinbase 购买者通过这些交易获得的价值是与所购买和交易的实物相关,而不是与生成这些实物的企业相关,因此这些交易不是证券交易。Gensler 主席在 2021 年 5 月的证词反映了这种理解。它呼应了 SEC 工作人员在 2018 年公开的内部讨论中承认的一种基本的监管空白,以及 SEC 在数字资产领域权力的限制。在 SEC 最近的监管过度之前,没有任何法院曾将投资合同解释为适用于独立的资产销售,也不适用于卖方没有对买方的利益经营业务的任何安排。
论点 4 :数字资产,钱包和质押功能并非证券,诉讼仅是 SEC 扩展定义的结果
与 Coinbase 的驳回案件申请相似,这份文件用相同的逻辑说明了为什么数字资产,钱包和质押服务并非是一种证券,也不需要注册。
Coinbase 称,特别是在过去的一年里,SEC 已经大幅扩展了其对投资合同的定义,因此也扩展了自己对数字资产监管的权力。它通过命令方式进行了这样的扩展,毫无理由,并且没有得到国会的授权。即使 Gensler 主席推进了这一议程,Coinbase 也一再寻求与该机构接触,以了解和应对其新立场。Coinbase 甚至在 2022 年 7 月向 SEC 提出了规则制定的请愿书,以解释委员会认为哪些资产是证券等问题。这份请愿书至今未获回应。
论点 5 :解释权应当属于国会,而非属于机构
Coinbase 说明,SEC 声称的证券的问题也只限于特定类型的投资合同。尽管 SEC 的解释可能具有某种合理性,但重大问题原则要求在尊重国会自行选择如何监管美国经济的重要部分的权力的前提下拒绝该解释。这是因为法院推定国会有意自行作出重大政策决策,而不是将这些决策留给机构。当一个机构声称在长期存在的法规中发现了自己对监管美国经济的重要部分的新权力时,在没有明确的国会授权的情况下,法院不会接受机构的新颖的法律解释,即使这种解释是合理的或可信的。
论点 6 :即使 SEC 拥有监管权力,也需要通过正式的规则制定程序,而非一场官司
Coinbase 声称,即使 SEC 拥有必要的法定权力,机构对投资合同的新解释也需要通过正式的规则制定程序。通过惩罚性执法行动宣布所谓的监管权力,而不是通过告知和征求意见的规则制定程序,是违反正当程序的行为,也是机构滥用权力的行为,这本身就足以拒绝所主张的权利。
面对 SEC 对填补现有监管空白的不当权力主张,联邦法院已经承认了 SEC 给市场参与者带来的困惑。正如一家法院最近观察到的那样,监管机构本身似乎无法就加密货币是可能受到 CFTC 监管的商品,还是受到证券法律监管的证券,或者是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甚至无法就应该应用哪些标准来做出决定达成一致。正如另一家法院最近问道的那样:从委员会的角度来看,为什么将在一个价值数十亿美元的行业中具有如此深远影响的决定交给一个单独的联邦地方法官是明智的呢?
Coinbase 在后续部分写到,SEC 选择通过惩罚性的追溯执法行动来推动其不断进取的议程,而不是通过通告和评论规则制定来测试其新的观点。机构的执法权力是重要的,但并非无限制的。SEC 在这里的行动超出了这些界限,从而应当被认定为非法。
论点 7 :SEC 未能给 Coinbase 任何的解释和共同合作机会,而选择直接起诉
Coinbase 通过一个例子说明了这一点。在 Coinbase 提交申请的同一天,SEC 对 32 岁的前 Coinbase 员工及其兄弟提起了诉讼——SEC 诉 Wahi 案,指控他们以证券欺诈为由,利用 Coinbase 的机密信息进行前期购买 Coinbase 平台上的九种代币。美国司法部在其平行行动中并未声称这些代币是证券。但是 SEC 却这样做了,而且诉讼中没有提到 Coinbase 或任何涉及的代币的发行方或开发者。
因此,SEC 与 Coinbase 的互动并非通过任何监管程序,而是通过代理诉讼进行的,Coinbase 的资产上市决策、其广泛的合规努力以及与 SEC 的多年互动都被留给了毫无准备、没有同情心的罪犯(指 Wahi)来辩护,这些罪犯伤害了公司。面对被告的驳回动议以及 Coinbase 和其他提供详细支持文件的友情当事人提出的文件,这些文件揭示了该诉讼超出了 SEC 的法定权限并违反了正当程序(Coinbase 在本案中再次提出的基本瑕疵),SEC 在一项无赔偿金、不承认不否认的和解中概括地终结了 Wahi 诉讼。这部分暗指 SEC 尝试通过另一场完全不想干的案件来证明 Coinbase 上交易的代币是证券,而不给 Coinbase 任何的解释机会。
Coinbase 认为,SEC 执法的方式是“回顾性责任”,而不是“前瞻性指导”,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其他执法行动。随着这些行动的增加,SEC 委员 Hester Pierce 指出,“使用执法行动来告诉人们在新兴行业中的法律是不公平的”,她观察到,一次性执法行动和千篇一律的分析是行不通的。
论点 8 :Gary Gensler 的话语前后矛盾
在 2022 年 12 月,Gensler 主席告诉一位记者,他认为 SEC 拥有足够的权力来全面监管数字资产平台。这与 Gensler 主席此前承认的国会并未授权 SEC 对数字平台进行监管的观点直接相反。而在这 18 个月的期间,法律并未发生任何变化。然而,Gensler 先生宣布数字资产平台可以并且必须立即“前来与我们交谈并注册”。但是 Coinbase 已经与 SEC 会面数十次,并且通过规则制定向 SEC 提出了申请,正是因为目前没有现有的规则来监管数字资产证券和数字资产交易所的注册。SEC 自己曾宣称“SEC 监管的交易场所仅涉及证券”。正如一些高级 SEC 官员承认的那样,比特币和以太坊是商品而不是证券,因此,既交易商品又交易证券的交易所无法进行注册。这也是为什么 Coinbase 的上市流程旨在避免列出 SEC 可能根据其先前声明将其指定为证券的资产之一的原因之一。
论点 9 :Coinbase 一直期望合作,但却屡次被 SEC 拒绝
根据 Coinbase 的说法,在 2022 年末和 2023 年初,Coinbase 继续与 SEC 合作。在十多次演示和 27 次以上的电话交流中,Coinbase 向 SEC 分享了其对注册数字资产证券交易平台可能结构的看法,以及在单一平台上交易证券和非证券的可行性。就在计划好的会议前一天,该会议原本是为了 SEC 工作人员首次提供对 Coinbase 的实质性回应,但工作人员取消了会议,并告知 Coinbase 他们将转而采取执法行动。
在 2023 年 3 月 22 日,SEC 工作人员发布了一份威尔斯通知,通知 Coinbase 工作人员打算建议委员会对公司采取执法行动。威尔斯通知是在 Coinbase 仍在向 SEC 提供文件的同时发出的,并且在工作人员只取证了两名 Coinbase 中层员工之后。SEC 没有透露其针对 Coinbase 的具体指控。Coinbase 在威尔斯通知的电话会议中直接问道:我们平台上交易的哪些资产是证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办法”确定具体的资产。
论点 10 :SEC 在之前第三巡回法庭的强制令申请中模棱两可
在 Coinbase 之前在第三巡回法庭中提起的强制令(要求 SEC 就指控规则提出具体说明)申请一事,SEC 前后言论完全相反。Coinbase 声称,强制令申请是在“面临即将到来的执法行动,具体范围和时间不确定,并且 SEC 对公司已经提出的为期九个月的规则制定请愿仍未作出决定,更不用说就机构新的监管扩张的依据给出任何正式指导”的背景下做出的。
Coinbase 要求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命令 SEC“在记录上说明它是否会启动程序来确立其他人和可能很快对 Coinbase 提出指控的规则”。寻求帮助的原因很明确:SEC 正在执行新的、以前从未公开过的数字资产监管标准,这些标准与 SEC 官员先前的表态和 Coinbase 的 DPO 流程相矛盾。作为适当的行政程序和正当程序的一部分,Coinbase 有权知道 SEC 声称其新发现的广泛权限的依据,或者如果 SEC 拒绝提供,就可以在法庭上挑战 SEC。
在对强制令请愿书的回应中,SEC 在 2023 年 5 月 15 日表示犹豫不决。它表示并未“秘密决定拒绝”Coinbase 的请愿。SEC 向法院表示,Coinbase 的建议是“毫无根据”的。但是在同一天的公开讲话中,Gensler 主席却表示相反的观点,即无需提供额外的指导,规则已经发布了。
Coinbase 对 SEC 的诉讼回应法律文件详细陈述了公司的立场和观点,声称其在上市前就已接受了 SEC 的全面审查,符合法律要求并遵守业务规范。这场法律纠纷将继续进行,可能演变成一场长期的斗争。双方的辩论将决定着加密货币交易所行业与监管机构之间权责的边界和未来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