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编辑:CryptoMonster
“NFT作为区别于比特币、以太坊的非同质化代币,其独一无二的特性开创了数字资产的确权,为音乐、影视、艺术等领域的版权和所有权保护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这会是一场新的革命。”
01.NFT利弊之争
NFT象征着网络产权的一个阶段性变化,是互联网下一阶段的关键所在。但是,目前,NFT支持者与批判者之间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对NFT支持者来说,NFT事关自由,它是一张通往Web3光明未来的门票,在Web3时代,创作者和用户可以将自己从互联网平台中解放出来。
而对NFT批判者来说,NFT代表着极度的贪婪、欺诈的目的、对环境的肆意漠视。
然而,上述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
NFT支持者们对NFT过于乐观。只有当Web 3的核心宗旨得以实现,才能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类社会发展。如果没有实现Web3核心宗旨,NFT所实现的只是一个为少数早期机会主义者贡献高额利润的系统。
而NFT批判者对新技术的看法是静止的而非动态的。他们认为,像加密货币因为存在的技术缺陷而受到攻击,以及以太坊的高交易成本和有限的可扩展性,都是当前行业发展的映射,这也会是永久性的趋势。他们认为行业开发人员对这些问题避而不见。这种观点暴露了他们对开源系统革新的无知。
我个人的观点是:NFT是以创作者为中心的新的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经济中,我们的数据不再被互联网平台获取,艺术家、音乐家、摄影师、记者和出版商能够直接与他们的受众产生联系。这构建了新的经济体系的基础。
在这个新的体系基础上建立什么将取决于我们自己。选择权掌握在我们手中,可能是自由的东西,也可能是邪恶的东西。
02.作为数字资产的NFT
为了理解NFT在数字财产领域的作用,了解一下产权的前世今生是很有必要的。首先,当下的数字物品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能定义独一无二的数字物品,我们不能为某个东西贴上数字财产的标签,也不能把虚拟世界中的东西视为个人可以拥有和控制的独立“资产”。
在数字时代,我们会继续秉承知识产权的概念,例如版权。但知识产权本身并不是数字财产。在现实领域,知识产权执行起来相对容易,版权的实现借助于一些实体如书籍或LP唱片来实现,不太容易复制或侵权。
在数字领域,PDF、MPEGs和JPEGs的大量复制和共享使得版权概念不能轻易在网络上实现。这就是为什么在互联网时代早期,法律行业放弃了将“第一销售原则”应用于数字文件的尝试。第一销售原则允许转售(比如旧书),但不允许未经许可销售其中的版权理念。
因此NFT的发明与诞生也因此显得尤为重要,他们为识别数字财产构建了一个框架,并进一步构建了解决方案,来支持我们行权。
03.NFT实现了什么?
重申一遍:NFT的持有人并不自动持有产权。对NFT的支配与其所指向的艺术权利是截然不同的。但这个行业正在研究解决方案,以证明特定的NFT可以用来主张合法权利。如果模式奏效,将借此帮助NFT实现数字资产的确权,成为全新数字产权体系的重要基石。
这些解决方案之所以出现,是因为越来越多的公司需要有一个可依法执行的系统来确立和行使NFT相关的权利。
同样,也不能保证NFT的发展会符合广大公众的利益。这个结果取决于正在设计和推进这个系统的人。
我们所知道的是:NFT不会消失。NFT会建立产权之间的桥梁,如果我们想要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数字世界,那么就让我们从实物产权的历史中吸取教训,去创造一些服务于更大利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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