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讀:五部門聯合發文,跨境投資與區塊鏈產業迎來新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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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沙律
1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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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相關產品可望納入「跨境理財通」。

2025 年1 月22 日,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金融監理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五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金融領域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律師解讀:五部門聯合發文,跨境投資與區塊鏈產業迎來新機遇

《意見》允許外資金融機構進行與中資金融機構同類型的金融服務、支持依法跨境購買一定種類的境外金融服務、便利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轉移匯入匯出、完善金融數據跨境流動安排等幾個方面提出20 條政策措施。

這些政策措施標誌著金融業新一輪開放浪潮的到來。而對於關注跨境投資、區塊鏈及加密貨幣產業的參與者而言,這些變化同樣蘊含著重要關聯和潛在利好方向。本文將為您逐一分析。

一、投資者可透過粵港澳大灣區的「跨國理財通」試辦投資新金融服務

新金融服務是什麼?粵港澳大灣區有哪些可投資產品?

《意見》中提到的新金融服務,是指未在我國境內提供,但已在其他國家或地區提供和被監管的金融服務。新金融服務將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等地區,以及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明確部署承擔對外開放重要任務的合作平台先行先試。

這種區域性先行試點的模式,讓我們後續可望見到各區域各具特色的試點規則,值得期待。

而更值得關注的是,《意見》特別提到,新金融服務也將在粵港澳大灣區持續優化的「跨境理財通」試點,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透過港澳金融機構購買港澳金融機構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並擴大參與機構範圍和合資格投資產品範圍。

為什麼粵港澳大灣區如此特殊呢?那是因為“跨境理財通”這一區域性金融產品模式,本身就已給內地居民提供了創新便捷的跨境投資路徑及豐富的產品種類選擇,是我國跨境投資領域的“急先鋒” 、「橋頭堡」。現在引入對外資金融機構參與、境外金融產品類型及外匯轉移限制的全面試點放寬,更是為其發展推波助瀾。

以香港典型的證監會許可的加密資管業務為例,原本這些產品只能在香港經營,但新的試點框架一推出,香港的虛擬資產ETF 等創新金融產品未來可能透過跨境理財通往內地投資者開放,進一步豐富內地居民的投資選擇。

哪些機構能夠參與產品的推出?如何申請開展新金融服務?

《意見》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在試點地區進行與中資金融機構同類的新金融服務。

金融管理部門可依內外一致原則,對境外金融機構、境外金融機構的投資者、跨境金融業務提供者提交的在試點地區開展金融服務相關的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自受理之日起120 天內作出決定,並及時通知申請人。

加密沙律看法:

在新政策的推動下,區塊鏈領域可望迎來更多合規化的產品創新。境外一些地區已經允許虛擬貨幣的發行、挖礦和交易,這些成熟的技術和模式可以透過試點地區引入國內市場。例如,透過「跨國理財通」試點,虛擬資產相關產品可望納入投資範圍,為投資者提供間接投資的機會。這種合規化的通道將為區塊鏈產業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推動其從灰色地帶走向陽光化。

這些產品推出後,會吸引大量資金湧入區塊鏈領域。隨著更多資金的流入,區塊鏈產業的市場規模將迅速擴容,新金融產品的競爭力也將顯著提升。金融機構的參與將為區塊鏈產業帶來更豐富的資源和更專業的管理經驗,推動產業的健康發展。

二、資金跨國流動便利化:便利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資金轉移匯入匯出

《意見》提出,在真實合規的前提下,允許試點地區與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所有轉移自由匯入、匯出且無遲延,包括:資本出資;利潤、股息、利息、資本收益、特許權使用費、管理費、技術指導費和其他費用;全部或部分出售投資所得、全部或部分清算投資所得;根據包括貸款協議在內的合約所支付的款項;依法獲得的補償或賠償;因爭議解決產生的款項。

加密沙律看法:

很多讀者朋友都知道,我們國家對資本項下外匯的匯入匯出一直都是嚴格管制的,從我們接到的諸多諮詢及實務辦案經驗來看,很多時候投資者即使滿足了外管局或銀行的形式審查要求,也還是因為無法溯源資金來源等原因而無法通過實質審查。究其原因是政策理念一旦滲透到實務中,會有紛雜的細則需要遵守,只要差一環,就會影響整個專案。

不只資本項下如此,經常項下許多業務也存在外匯流通困難的問題。從我們服務多家出海企業的經驗來看,企業在匯出或結匯各類外匯款項,如特許權使用費,管理費及技術指導費等的時候,也經常遇到銀行端的複雜要求,需要尋求我們的幫助。

現在新政的推出,不僅明顯利好外匯流通,便於跨國投資者施展拳腳,更能顯著提升企業的資金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三、完善金融數據跨境流動安排

《意見》也提出,將便利與規範試點地區金融機構數據跨境流動,在國家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探索形成統一的金融數據跨境流動合規口徑,明確金融數據跨境流動規則,允許試點地區金融機構依法向境外傳輸日常經營所需的資料。

加密沙律看法:這項政策或將對 RWA 產生重大利好

眾所周知,RWA 的核心是將現實世界中的資產(如不動產、金融憑證、大宗商品等)轉化為數位代幣並部署在區塊鏈上。這個過程涉及大量的資料收集、儲存和轉移,例如資產的市場定價、參考資料、身分資訊等方面。為了確保資產狀態的準確性和即時性,金融機構依賴跨國資料流動來實現交易的安全透明。

積極的數據跨境流動政策不僅能夠顯著支持RWA 計畫探索落地的步伐,也能有效降低包括金融機構在內的各方在數據處理和合規方面的成本,加快運作效率,為RWA 的創新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我們一直都說 RWA 很適合放在大陸資產上鍊,吸引境外資本這個場景下實現,長期來看也有望成為境內企業拓寬融資管道的重要方式之一。新政不僅允許試點地區外匯的自由無延遲匯入匯出,給跨境資金流動提供了便利,還引入數據跨境流動機制,似乎是為更多RWA 項目實施量身定制的,更多的境內外投資人和專案方都有望從中享受到政策紅利。

四、總結

從過往各類政策推行經驗中,我們不難發現,一切政策的落實和推行都是循序漸進的。這次新政對跨國金融服務及新金融產品的支持,僅僅只是第一步,未來隨著更多試點計畫的引入,會有更多合法合規的金融機構,推出的合格的成熟的金融產品落地。

而哪些機構能夠先人一步,推出哪些亮點產品先其他競品落地,那麼他們必將獲得較高的關注度和資金流入,形成示範效應,帶動更多機構和資金進入該領域。因此,建議各類金融機構和投資者,尤其是我們區塊鏈及加密資產領域的伙伴,可以對中國人民銀行和相關部門關於《意見》的各項舉措落實落地,保持長期、持續的關注。

僅代表本文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對特定事項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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