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數字藏品平台涉刑,常見罪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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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藏品平台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大概率都會牽涉到哪些罪名,這些罪名有何不同?

本文作者:劉正要(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

NFT 或者說數字藏品產業近兩年來涉及刑事案件的數量眾多,其中詐騙罪是最常見的罪名,同時詐騙罪又是最容易判得重的罪名,因為很多平台非常容易在涉案金額上超過50 萬(有些平台的投資很輕鬆就過百萬甚至達到千萬等級),一旦詐騙金額達到50 萬未來的量刑就是10 年以上,妥妥地屬於重罪。

但是最近上海市閔行法院的一則有關數字藏品平台涉案的判決《一張圖片上千元?小心藏在「數字藏品」後的騙局! 》是以集資詐騙罪結案的,而且被告小張、小劉被判了緩刑,相對於數藏圈涉刑時頻繁登場的詐騙罪來說,從某種意義上小張和小劉是幸運的。

今天劉律就聊聊數字藏品平台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大機率都會涉及到哪些罪名,這些罪名有什麼不同?

01 數藏平台為什麼涉刑?

數藏平台的玩法不合規是其涉刑的主要原因,根據劉律師代理的多起類似案件來看,出事的平台主要集中在開通二級市場,並且全部或部分存在以下問題:

一、自買自賣、惡意炒作

有些平台會自己「購買」或透過員工購買數字藏品,等待時機在高位拋售,這種老鼠倉式的玩法實質上是割普通用戶的韭菜,在刑法評價上屬於對他人財產「具有非法佔有為目的”,可能涉嫌詐騙犯罪。

二、增發

對外宣傳為限量版,實際平台增發部分藏品自留,待價格飆升後拋售,和前一種情形本質形同,也可能涉嫌詐騙犯罪。

三、虛假IP

以虛假的IP 宣傳為噱頭來吸睛,號稱某圈內知名藝術家,實際上是某寶上不到100 元淘到的美術技工;甚至乾脆“拿來主義”,誰火抄誰的。這容易構成知識產權侵權甚至犯罪。

四、虛假上鍊

數字產品或NFT 和傳統電子圖片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是具有唯一性,在區塊鏈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的,但是實踐中我們發現有些平台號稱發行的是NFT,但並沒有真實上鏈;或給予的區塊鏈地址的假的,以欺騙小白用戶,這些行為也是構成詐騙犯罪的。

五、資質不全

我們知道做數藏平台尤其開通了二級市場的平台至少要有三個資格:ICP 和EDI 經營許可證、文網文、區塊鏈資訊服務備案,當然如果有藝術品經營備案、拍賣經營許可證等備案或許可的那是極好不過的了。但是現實往往骨感的很,有些平台經營者除了一顆對數藏狂熱的「赤子之心」以外,啥都沒有。雖然說資質不全並不必然會導致警察上門,但一旦涉及刑事犯罪,補救起來為時晚矣,律師往往很難找到有利的辯點。

02 數藏都會涉及哪些罪名?

目前實務上與數藏平台涉案相關的罪名主要是三:詐騙罪、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一、詐騙罪

詐騙罪是不合規的數藏平台觸發最多的罪名。什麼是詐騙罪? 《刑法》條文並沒有直接規定,按照一般人樸素的理解就是騙別人的錢,法律工作者可能會從行為人是否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最終被害人失去財產,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的行為模式來判斷。為什麼定詐騙罪的比較多,就是因為數藏的很多玩法經常會讓司法機關認為平台具有“騙取他人財物之目的”,翻譯一下就是平台是割韭菜的,常見的情形就是上述的老鼠倉、惡意炒作、大量增發等等行為。一旦被認定為詐騙罪,將來的定罪量刑都是比較重的,按照現在的規定,一旦涉案金額在3 千— 1 萬元,就可以定3 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標準各省有所區別),一旦涉案金額超過50 萬元,就可以判處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們知道,數藏平台一旦涉刑是很容易達到50 萬以上的金額的。

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數藏平台發售藏品少則超過數千則上萬份,有些平台明確宣傳高收益等特徵很有可能觸發非法吸收民眾存款罪。此罪名的構成需要四個條件: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非法性是違反國家金融監管規定吸收資金;公開性是透過傳播媒介公開向社會宣傳;利誘性是籌資平台承諾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社會性是被吸收資金的對像是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反之,在親友之間集資不構成本罪)。數藏平台不具金融執照,透過公開的網路進行宣傳,集資的對像是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出事的平台往往具有高收益、高回報的利誘宣傳。在滿足這四個特徵時,一旦被司法機關認定有擾亂國家金融秩序的話,就很有可能構成本罪。根據規定,只要滿足非法吸收的數額超過100 萬或非法吸收的存款對象超過150 人或因非吸給存款人造成的直接損失超過50 萬等條件之一的,就可能被判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集資詐騙罪

此罪是本次閔行法院的判決罪名,行為人的紅線行為主要有虛構IP 方、透過網絡向不特定對象公開高收益、自買自賣、虛增交易等,關鍵是平台後期直接停止對伺服器的續費,關閉平台後跑路。這也是非法吸收民眾存款和籌資詐騙罪的主要區別:對集資款是否有非法佔有的目的。集資詐騙罪是行為人在非法集資時就有不打算還款的目的,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行為人則沒有這方面的意圖。如果行為人關閉平台、跑路失聯,拒絕退款的話是非常有可能被司法機關認定為集資詐騙罪的。這個罪門檻是只要集資的金額超過10 萬元,就可能被判處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

03 結語

數藏市場這兩年是下行趨勢,但市場越是不景氣越是要堅守合規經營的底線,不然只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使數藏產業徹底涼涼。身為刑事律師,劉律建議各數藏平台要注意避免上文中提到的紅線行為。即使因為經營不善而不得不退出,也要製定合理的清償方案,避免出現群體性維權事件而導致平台涉刑。

延伸閱讀:

先前曼昆律師承辦了多起國內知名的NFT 數字藏品涉刑案件,有興趣的朋友可戳:《曼昆案例- 某NFT 數字藏品平台涉嫌詐騙罪被抓,最終無罪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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